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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秋季茂南区小学、初中入学安排来啦!学位安排详情戳→

发布时间:2023-07-11 14:13:52 来源:南方Plus

7月11日,南方+记者从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政府官网获悉,2023年茂南区小学、初中入学安排有关事项通告已发出。事项将进一步保障茂南区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免试就近入学,规范义务教育入学安排,促进教育公平,努力化解“大班额”问题。


【资料图】

2023年茂南区小学、初中入学安排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小学、初中安排入学的对象

(一)符合茂南区属学校服务范围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1.小学一年级

具有茂南区属学校所在的相应镇(街)户籍、年满六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注:由于未满六周岁的儿童无法建立学籍和已经建立学籍的学生无法重复建立学籍,所以2017年9月1日及之后出生的儿童或已建立学籍的学生不能报名。 若隐瞒、造假报读的,后果自负。

2.初中一年级

具有茂南区属学校所在的相应镇(街)户籍的2023年应届小学毕业学生。

(二)符合省、市有关规定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

根据《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结合茂南区实际,流动人员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一是入学对象或父母任何一方持有茂南区居住证;二是在茂南区有稳定合法住所;三是在茂南区有合法稳定职业并按国家规定在我区缴交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累计三个月以上。经本人申请,其适龄入学子女由我局统筹安排到茂南区学校就读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港澳居民持有在茂南区办理的“港澳居民居住证”,其适龄入学子女由我局统筹安排到区内学校就读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

(三)特殊适龄儿童、少年

属茂南区户籍的听力语言残疾和智力残疾等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或生活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在网上报名或直接与区特殊教育学校(电话:18038999299)联系就读。

(四)其他

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条件的现役及复员退伍军人子女、防疫一线人员子女、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入学,按有关政策办理。

建档立卡精准扶贫家庭子女,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就近入学。

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就近就便随班就读。视力残疾、听力语言残疾和智力残疾等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或生活的适龄儿童、少年,可直接与区特殊教育学校联系就读。

符合《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教育部 公安部 外交部第42号令)有关要求的国际学生,按有关政策办理。

因建校涉及征地等其他情况的按相关协议等执行。

二、小学、初中学校学位计划

(三)属茂南区户籍的听力语言残疾和智力残疾等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或生活的适龄儿童、少年,与区特殊教育学校(电话:18038999299)联系就读。

三、小学、初中学校招生范围

按照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原则,茂南区小学、初中学校实行按户籍所在的镇街划片安排。

(一)小学

茂名市茂南区金塘镇中心小学:金塘村委会,金塘圩镇机关单位职工的适龄儿童。

茂名市茂南区金塘镇第一中心小学:金塘居委会、南塘村委会和杨美埇村的适龄儿童。

茂名市茂南区公馆镇中心小学:公馆圩地世居、石滩村、龙江村、市水泥厂、市刀斧厂、市糖厂、市化工一厂、教师村、公馆一中、市五中、竹塘尾村、车仔田村、镇政府宿舍楼、东华岭一队和三队、大埠口村委会、河之口村委会户籍的适龄儿童。

茂名市茂南区第二实验学校:户籍在新华派出所、大埠口村委石车村、茂名西站铁路的适龄儿童。

茂名市茂南区西城学校(小学部):户籍在镇盛派出所或公馆派出所,住所在西城片区的碧桂园小区、山湖海小区、蓝光小区、西城文都小区和森邻四季等小区的适龄儿童;西城学校项目征地涉及的村民小组的适龄儿童。

茂名市茂南第一小学:户籍在城南派出所,住所在计星南路以东,铁路以南,天桥路以西,茂南大道以北区域的适龄儿童。

茂名市茂南区城南街道低埒小学:户籍在城南派出所或站前派出所,住所在人民南路以东,新福一、二路以南,文光路以西,铁路以北区域及低埒居委、苏上学居委、高凉南居委、站东居委、文光居委、站前居委、龙湖居委、新福居委户籍的适龄儿童。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附设茂名实验学校(小学部):户籍在城南派出所或西粤派出所,住所在茂名大道以西、甲子大道以北、西粤南路和中德大道以东、铁路以南区域以及学校项目征地涉及的锦堂村,南园村,红坎村,厚禄陂一、二、三队,坡塘村,蟠龙山一、二队的适龄儿童。

华南师范大学附属茂南实验学校(小学部):一是户籍在城南派出所或高山派出所,住所在碧桂园公园学府和雅居乐·乐活心城小区的适龄儿童;二是学校项目征地涉及的城南街道大岭仔社区大岭仔村一组、二组及虾公岭村八组,高山镇黄竹村委会新屋村、文岭村委会永安村和盐坡村的适龄儿童。

茂名市茂南区第一实验学校(小学部):户籍在城南派出所,住所在天桥路以东、铁路以南、西粤南路以西、茂南大道以北区域及后岭居委、秀色居委、锦堂居委、大发塘居委的适龄儿童。

茂名市茂南区城南街道大岭仔小学:户籍在城南派出所,住所在工业大道以东,茂南大道以南,天桥路以西,甲子大道以北区域的适龄儿童。

茂名市茂南区城南街道铜鼓岭小学:户籍在铜鼓岭居委会的适龄儿童。

茂名市茂南区露天矿小学:户籍或房产在厂前西路、矿业东路以北,环市中路以东至露天矿片区及新坡镇大塘村委会的上、下新屋村的适龄儿童。

茂名市茂南区南华小学:户籍在南华村委的适龄儿童。

茂名市茂南区石曹小学:户籍在石曹村委的适龄儿童。

茂名市茂南区爱群小学:户籍在爱群村委的军窿村、沙园村、凰渐村、石仔地村、碰塘村、沙古墩村、山尾村、新兴村、新建村、黄竹坑村、油桁屋村、上高村、交椅岭村、塘坝窿村、邓屋底村的适龄儿童。

茂名市茂南区云禧学校(小学部):户籍在西粤派出所,住所在东粤北路保利天珺项目、羊角煤矿安置房及建校涉及征地的相关村小组(队)村民的适龄儿童。

茂名市茂南区公馆镇下垌小学:下垌村委的适龄儿童。

茂名市茂南区镇盛镇第一中心小学:博郡村委会、梅江村委会、镇盛居委、三丫村和镇街商户的适龄儿童。

茂名市茂南区镇盛镇第二中心小学:原则上是竹山村委会的适龄儿童。

上博郡村、镇盛墟镇范围内兴盛街以北片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可自由报读镇盛镇第一中心小学或镇盛镇第二中心小学。

茂名市茂南区鳌头镇中心小学:鳌头村委、塘边村委、鳌头居委和元子坡村委德南村、博淦仔村等户籍的适龄儿童。

茂名市茂南区袂花镇中心小学:袂花居委、袂花村委(北丰村报读北丰小学)和龙湾村委的保村、牛贡车村、五华村户籍的适龄儿童。

茂名市茂南区高山镇中心小学:户籍或房产在章福村委会、高山居委、教师村、高山村等地域的适龄儿童。

茂名市茂南区高山镇文岭小学:文岭村委户籍的适龄儿童。

茂名市茂南区高山镇浴德小学:文秀村委户籍的适龄儿童。

茂名市茂南区高山镇群德小学:坡头村委户籍的适龄儿童。

茂名市茂南区高山镇黄竹小学:黄竹村委户籍的适龄儿童。

茂名市茂南区新坡镇中心小学:新坡村委会、新坡商业城居委户籍的适龄儿童。

茂名市茂南区山阁镇中心小学:山阁村委会、东山居委户籍和远洋山水户籍的适龄儿童。

茂名市茂南区城南街道铜鼓岭小学:户籍在铜鼓岭居委会的适龄儿童。

茂名市茂南区羊角镇中心小学:羊角居委(镇政府以西地界),新城村委的林屋村、黄屋村、车仔村、上河边村、下河边村、镇隆村、上白牛脚村、下白牛脚村、隔坑村;来龙村委的南池塘村、来龙一、来龙二、公山村、石板村、冷水坑村、方园新村、下西埇新村;山和村委的深水田村、路边园村,镇政府对面(邮政储蓄小巷分界以西)及建材厂、羊角煤矿的适龄儿童。

茂名市茂南区羊角镇实验小学:柏屋村委的垌心村、龙马村、白马琅村、陂头村、打铁坡村、三步坎村,羊角居委(镇政府以东地界),羊东一路、羊东二路、羊东三路(新街一、二、三路),文明路、东风路,镇政府对面(邮政储蓄小巷分界以东),竹营村委的沙罗山村、鳌江塘村、玉树村、鲤鱼塘村、田头屋村的适龄儿童。

区内其他小学或教学点:招本校所属村委会的适龄儿童。

羊角镇清湖实验小学:面向茂南区招生,不能跨区域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符合有关规定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现役及复员退伍军人子女、防疫一线人员子女、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等的适龄子女及国际学生入学,按有关政策办理。

鉴于岭南小区和站南片区部分区域规划的学校未建成,对已将户籍迁到万达东茂湾、城投·梓悦台等小区的业主的适龄儿童少年,2023年暂统筹安排到茂南区云禧学校入学或茂南区南华小学;对已将户籍迁到中德大道以西,天桥路以东,甲子大道以北,茂南大道以南区域的商品房业主的适龄儿童,2023年暂统筹安排到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附设茂名实验学校(小学部)入学。

茂南区属学校入学咨询电话:0668-2826746;市直属学校具体入学安排按茂名市教育局招生文件和通告执行,茂名市市区入学咨询电话:0668-2291633。

(二)初中

茂名市第四中学:鳌头镇户籍的2023年小学毕业生。

茂名市第五中学:统筹安排区内2023年小学毕业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留守儿童和有全寄宿需求的茂南区户籍的学生。

茂名市第六中学:户籍在袂花派出所的袂花中心小学、北丰小学、北斗小学、文礼小学、荔枝车小学、顿标小学毕业生,按协议服务的电白新河小学等2023年小学毕业生。

茂名市第七中学:金塘镇户籍的2023年小学毕业生。

茂名市第八中学:镇盛镇户籍的2023年小学毕业生。

茂名市第九中学:高山镇户籍的2023年小学毕业生;统筹安排城南街道辖区小学非城南街道户籍的2023年毕业生和新坡镇车田、汝嘉、新城、文冲口村委户籍的2023年小学毕业生。

茂名市第十中学:新坡镇户籍的2023年小学毕业生。

茂名市第十一中学:山阁镇户籍的2023年小学毕业生。

茂南区金塘镇第一中学:金塘镇的户籍的2023年小学毕业生。

茂南区公馆镇第一中学:公馆镇户籍的2023年小学毕业生。

茂名市茂南区西城学校(初中部):户籍在镇盛镇派出所或公馆镇派出所,住所在西城片区的碧桂园小区、山湖海小区、蓝光小区、西城文都小区和森邻四季等小区以及镇盛镇茂山村委、那梭村委,公馆镇造腾村委、周坑村委、书房岭村委的2023年小学毕业生。

茂名市茂南区第二实验学校:新华派出所户籍、大埠口村委石车村、铁路茂名站等2023年小学毕业生。

茂名市茂南区袂花学校:户籍在袂花派出所的文六小学、宋村小学、椰子小学、大塘边小学、新塘小学、顿标小学、石浪小学的2023年毕业生;统筹安排城南街道辖区小学非城南街道户籍的2023年毕业生。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附设茂名实验学校(初中部):户籍在城南派出所或西粤派出所,住所在茂名大道以西、甲子大道以北、西粤南路和中德大道以东、铁路以南区域以及学校项目征地涉及的锦堂村,南园村,红坎村,厚禄陂一、二、三队,坡塘村,蟠龙山一、二队等的适龄儿童。

茂名市茂南区第一实验学校(初中部):户籍在城南派出所,住所在站前大道以东,铁路以南,西粤南路以西,茂南大道以北区域及后岭居委、秀色居委、锦堂居委、大发塘居委的2023年小学毕业生。

茂名市茂南第一中学:户籍在城南派出所,住所在城南路以东,铁路以南,站前大道以西,茂南大道以北区域范围内的2023年小学毕业生。

华南师范大学附属茂南实验学校(初中部):户籍在城南派出所或高山派出所,住所在计星南路以东、城南路以西、铁路以南、茂南大道以北区域;工业大道以东、天桥路以西、茂南大道以南、甲子大道以北区域和碧桂园公园学府和雅居乐·乐活心城小区的2023年小学毕业生;学校项目征地涉及的城南街道大岭仔社区大岭仔村一组、二组及虾公岭村八组,高山镇黄竹村委会新屋村、文岭村委会永安村和盐坡村的2023年小学毕业生。

茂名市茂南区云禧学校(初中部):户籍在西粤派出所,住所在东粤北路保利天珺项目、羊角煤矿安置房及建校涉及征地的相关村小组(队)村民的适龄儿童。

茂名市茂南区羊角中学:羊角镇的柏屋、坡仔、杨屋、潭桥、潭段、元田、竹营、南香、石曹、黎明、爱群、山和、来龙、新城、上庵、青山村委及羊角居委会户籍2023年小学毕业生。

茂名市茂南区大同中学:羊角镇的大同、共同、罗浮、禄段、横岭、田心村委会户籍2023年小学毕业生。

茂名市茂南区清湖实验中学:面向茂南区招生,不能跨区域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凡不通过茂名市茂南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招生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并经我局审批的学生,一律不予办理学籍。

符合有关规定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现役及复员退伍军人子女、防疫一线人员子女、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等的适龄子女及国际学生入学,按有关政策办理。

城南街道长久坡、铜鼓岭户籍的2023年小学毕业的学生以自愿为原则报读袂花学校(有住宿)或华南师范大学附属茂南学校(无住宿);新坡镇车田、汝嘉、新城、文冲口村委户籍的2023年小学毕业生以自愿为原则报读茂名市第九中学或茂名市第十中学;公馆镇书房岭、周坑、造腾村委户籍的2023年小学毕业生以自愿为原则报读茂南区公馆镇第一中学或茂南区西城学校;镇盛镇茂山、那梭村委户籍的2023年小学毕业生以自愿为原则报读茂名市第八中学或茂南区西城学校。

鉴于岭南小区和站南片区部分区域规划的学校未建成,对已将户籍迁到万达东茂湾、城投·梓悦台等小区的业主的适龄儿童少年,2023年暂统筹安排到云禧学校入学;对已将户籍迁到中德大道以西、天桥路以东、甲子大道以北、茂南大道以南区域的商品房业主的适龄儿童少年,2023年暂统筹安排到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附设茂名实验学校(初中部)入学。

茂南区属学校入学咨询电话:0668-2826746;市直属学校具体入学安排按茂名市教育局招生文件和通告执行,茂名市市区入学咨询电话:0668-2291633。

四、报名和派位安排

(一)实行网上报名和派位安排试点学校名单

茂名市第六中学、茂名市第九中学、茂名市第十中学、茂名市第十一中学、茂南第一中学、茂南区袂花学校、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附设茂名实验学校、华南师范大学附属茂南实验学校、茂南区第一实验学校、茂南区第二实验学校、茂南区西城学校、茂南区云禧学校、茂南第一小学、城南街道低埒小学、城南街道大岭仔小学、茂南区露天矿小学、茂南区南华小学、茂南区石曹小学、茂南区爱群小学、茂南区清湖实验中学、羊角镇清湖实验小学、茂南区特殊教育学校。

(二)信息登记

1.小学网上信息登记时间:2023年7月17日至7月24日。

2.初中网上信息登记时间:2023年7月17日至7月24日。

3.入学信息登记办法

(1)用微信或手机浏览器扫描识别下方二维码登录招生报名系统;

(2)登录茂名市茂南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招生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yk.kiway.cn/visitmmmnjz,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

请根据入学对象户籍、家庭实际居住的房产信息和上述招生范围,如实注册填写招生报名系统的相关信息并牢记系统自动生成的密码(账号为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默认为身份证号码后六位数字,可重新设置),拍照上传相关证件,确认无误后提交并经学校网上审核通过视为有效报名,否则无效。如网上登记信息与上传附件不相符的,审核学校将退回家长重新填写,弄虚作假的,责任自负。

4.网上报名时需拍照上传的资料

以下证件图片资料由家长或合法监护人在网上报名时拍照上传,图片要确保清晰并且完整,否则该图片无效。

(1)户籍资料

①入学对象、入学对象父母或合法监护人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入学对象与父母或合法监护人不在同一本户口簿的,还需拍照上传其父母或合法监护人的户口簿和入学对象的出生医学证明等相关资料。

②属三代同堂家庭的,务必拍照上传入学对象父母双方身份证或户口簿。【三代同堂的家庭需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三代同一户口簿;房产证属入学对象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入学对象父母无房产】

③只有户口簿没有房产证的单独户、挂户(户口挂在亲朋处或空挂在办公室、商铺、车库等非住宅场所)的,只需拍照上传入学对象的户口簿,不需要提供任何房产资料。

(2)住房资料

以下各类入学对象应拍照上传实际居住地房产等相关资料:

①入学对象本人或父母如有房产的,需要拍照上传房产证(不动产证)或者购房合同及发票等房产资料;房产证抵押的拍照上传复印件。

②入学对象父母与祖(外)父辈三代一起居住的(属三代同堂)且房产属于祖辈的,需拍照上传祖辈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发票等房产资料。

③入学对象只有报读学校招生范围户籍,入学对象父母在城区无房产的,需要拍照上传房产局租赁所开具的房屋租赁证(有承租人姓名、承租人身份号码、出租人姓名、出租人身份号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核发日期、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编号和出租房屋地址的页面)或租房合同。

(3)符合茂南区属小学、初中入学条件的流动人员随迁子女网上报名时需同时拍照上传以下资料:①父母其中一方或入学对象在茂南区的居住证、房产证(无房产证的提供购房合同及发票,购房合同图片中要有合同的封面、房屋详细地址及双方签名盖章的页面)或租赁证、父母社保证明(有参保人身份证号码或社保号码信息的页面。社保证明可到社保局开具或通过“粤省事”获取。“粤省事”社保证明获取办法:进入“粤省事”公众号—点击左下角“指尖办事”—“个人办事”—“社保”—“社保凭证”—“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查询”,按要求输入资料进行查询并截图。);②父母及适龄儿童的户口簿。

(4)符合茂南区属小学、初中入学条件的港澳居民随迁子女,需持港澳身份证件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需同时拍照上传以下资料:①父母或入学对象在茂南区的居住证,②入学对象的身份证、出生证明。

(5)其他资料

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除按上述要求上传资料外,还应拍照上传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申请人所有上传的资料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类别如实上传。我局组织审核时对上传资料与类别不对应的,将在报名系统退回入学申请,请申请人及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修改,逾期不修改的视作无效报名,我局不安排学位。

(三)学校审核

此环节的审核不用家长到现场提供资料,由学校组织人员网上审核。

1.学校审核时间

(1)小学审核截止时间:2023年7月29日。

(2)初中审核截止时间:2023年7月29日。

2.小学审核

报读茂南区网上试点小学一年级的学生,由报读网上试点小学统一组织网上审核。

3.初中审核

符合所报读网上试点初中学校招生范围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含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员随迁子女),由所报读的初中学校统一组织网上审核。

(四)核实资料

我局联合区公安分局、市不动产档案馆分别对入学对象的户籍、入学对象家庭实际居住的房产资料进行核实。

(五)电脑派位

区公安分局、市不动产档案馆核实资料后,我局以户籍和实际居住地为主要依据,按“免试入学,相对就近,统筹调配,分批安排”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

1.派位程序

(1)户籍地址在报读学校招生范围的适龄儿童少年按如下程序安排入学:

第一批:①与父母同一户口簿,户口簿地址与父母房产证地址一致;或属购房入户,房产证和户口簿地址一致的单独户;②三代同堂且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可优先安排到相应就近区域学校入学:三代同一茂南区户口簿;房产证属入学对象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入学对象父母无房产的。

第二批:③有多处居住地的,优先按与户口簿地址一致的居住地安排;④租房居住(所租房屋为家庭唯一居住地)一年以上,并办理市房产管理局认可的房屋租赁证(2022年8月31日前)。

第三批:⑤具有相应户籍,已购买新房未入住(未交房)或入学对象本人或其父母所占房屋产权比例低于80%的;⑥只有户口簿,没有房产证的单独户;⑦租赁证未满1年;⑧挂户(户口挂在亲朋处或空挂在办公室、商铺、车库等非住宅场所)。

注:正在办理户籍迁移的可凭“受理回执”报名,但受理回执上一定要有所在派出所户籍工作人员加具的入学对象的姓名。

(2)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均统筹安排入学。有房产证的参照上述③条件安排,租房的分别按上述④、⑦条件安排。

(3)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的,按有关政策办理。

(4)其他

第四批:⑨在区属学校服务范围内有房已入住、未入住(未交房)但没有将户口迁移到该住房地址的,优先在住房所在的镇(街)内统筹安排入学。

第五批:⑩有居住证但没有租赁证或社保等的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及其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区内统筹安排入学。

注:第四、五批次只适用于已全部安置服务范围内符合上述前三个批次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含错过报名时间补报名的)后尚有空余学位(以招生计划为准)的学校。具体标准由各学校结合本校实际并参照流动人员随迁子女要求(如租房证明、社保证明、营业执照或务工证明等)制定,并于2023年7月17日至19日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3天内报区教育局备案。

派位严格按照以上10个程序进行。当符合前一程序条件的学生安排完后,如有学位,即启动下一个程序进行安排。如属符合同一程序条件但学位不足,则按户口簿、房产证、租赁证的年限和居住证、缴交社保的时间先后进行安排。如还未能确定的则采用摇号方式进行。

申请人所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报读相应的学校,我局组织审核时对不符合报读学校条件的,将在报名系统退回入学申请,请申请人及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修改报读学校,逾期不修改的视作无效报名,责任自负。

2.前三批次拟录取名单公示

前三批次的拟录取名单在所属区域小学、初中张榜公布、公示,同时在报名时的网站公布、公示。公布、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8月3日。

3.补报名审核、公示

符合入学条件但错过报名时间或未符合报读学校入学条件被退回仍未改报的,可在2023年8月4日、5日(共两天)进入招生报名系统补报名或根据上述招生范围修改报读学校,所报学校学位不足的由我局统筹安排就读(不一定是户籍所在区域学校)。补报名审核时间为2023年8月6日、7日,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8日至2023年8月10日。

4.第四、五批次审核、公示

第四、五批次审核时间为2023年8月11日至2023年8月12日,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13日至2023年8月15日公示。

5.派位查询

派位结果自上述公布日期起可凭密码登录报名系统查看,也可到区域学校或茂南区人民政府网上查看。如对派位结果有异议,请在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所属区域学校提出复核申请。学校核实后报我局教育与信息化股复核,再由教育与信息化股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6.局党组审批

学校将经公示期满并无异议的拟录取的全部学生名单(总人数不能超招生计划)于2023年8月19日报局党组审批。

7.录取名单公示

经局党组审批的录取名单于2023年8月21日在区政府网和各学校公示。

五、现场报名

不实行网上报名的学校,家长携带户籍和住房相关资料到户籍所属学校进行现场报名(学校须在大门外公示栏公布《入学通告》、本校招生联系人及电话号码等)。小学、初中报名时间:2023年7月21日至7月24日共4天(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补报名时间为2023年8月4日、5日共2天(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现场报名派位程序同网上报名,第一、二、三批次拟录取名单公布、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8月3日。第四、五批次拟录取名单公布、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13日至2023年8月15日公示。

学校将经公示期满并无异议的拟录取的全部学生名单(总人数不能超招生计划)于2023年8月21日报局党组审批。

六、转学

符合茂南区属初中、小学入学条件且需办理转学的,请在2023年7月17日至7月24日使用微信扫描识别左方二维码进行转学申请登记。

注:

1.符合派位程序第一、二、三批次的适龄儿童少年可申请转学;

2.茂南区属新开办学校可申请转学年级如下表,其他学校可申请全学段、全年级;

3.转学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8日至2023年8月10日。

七、注意事项

(一)小学、初中入学报名的资料以报名时间结束前提供的资料为准。

(二)按九年一贯制学校管理的相关要求,原则上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毕业生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可直接升入该校初中就读。

(三)茂南区教育局将联同有关部门对户口、房产、租赁等有关证明材料实行核查。凡经核查发现故意造假,骗取属地小学、初中入学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请家长们认真阅读《入学通告》,不要听信他人能通过关系或其他途径解决非学校辖区户籍小孩择校入学,不要相信通过非正常途径可获取报名回执和入学通知书,以免上当受骗,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五)我区致力于各学校办学条件、办学水平、教育质量均衡发展,努力办好百姓身边的每一所学校,所有茂南区公办小学、初中均不设重点校、重点班,各学校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趋于均衡。各学校要加强宣传,引导广大家长送子女就近入学,并对秋季入学新生进行随机均衡分班,均衡配置教育资源,不断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

八、落实责任追究

(一)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在招生过程中如有违反招生政策、纪律等规定的情况,将追究相关责任人及校长的责任。

(二)各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招生规定,保障茂南区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免试就近入学,规范招生行为,促进教育公平,严格按计划设定的班数和人数进行招生。

(三)加强廉政建设,严厉打击招生工作腐败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招生环境。

(四)必须安排专人对家长所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人在资料上签名确认负责。

(五)招生名单向社会公示,设立投诉电话接受监督。

咨询电话:0668-2826746,监督电话:0668-2877367。

南方+记者 杨金凤

【作者】 杨金凤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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